地方政府债券分销是指在规定的分销期内,中标承销团成员将中标的全部或部分地方政府债券债权额度转让给非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行为。
1.分销方式。地方政府债券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具体分销方式以当期发行文件规定为准。
2.分销对象。
地方政府债券分销对象为在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开立债券账户及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
国债承销团成员间不得分销。
非国债承销团成员通过分销获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债权额度,在分销期内不得转让。
3.分销价格。
国债承销团成员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