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中介机构证券从业资格《发行与承销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5-09-24

   (一)增发及上市业务操作流程

  1.发行阶段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应提交的材料:(1)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2)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3)发行的预计时间安排;(4)发行具体实施方案和发行公告;(5)相关招股意向书或者募集说明书;(6)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2.询价增发、比例配售操作流程

  (1)注意事项:

  询价增发如有老股东配售,则应强调代码为"731***";新股东增发代码为"730***"。

  发行人刊登招股意向书当日停牌1小时,刊登询价区间公告当日停牌1小时,连续停牌日为T日至T+3日

  (2)操作流程:

  T-3日,《招股意向书》、《网下发行公告》和《网上发行公告》见报停牌1小时;

  T-1日,询价区间公告见报、股票停牌1上小时。

  T日,增发发行日、老股东配售缴款日。

  T+1日,联系会计师事务所。

  T+2日,11:00时前,主承销商根据验资结果,确定本次网上网下发行数量、配售比例和发行价格。

  T+3日,主承销商刊登《发行价格及配售情况结果公告》。

  T+4日,股票复牌。

  3.定价增发、摇号抽签操作流程

  定价增发如有老股东配售,则应强调代码为"700***";新股东增发代码为'730***"。

  操作流程

  T-3日,招股意向书、网上网下发行公告见报。

  T日,增发发行日、老股东配售缴款日。

  T+1日,主承销商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处。

  T+2日,11:00时前,主承销商根据验资结果,确定本次网上网下发行数量,盖章后将结果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15:00时前,主承销商向上市公司部送达验资报告,同时得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中签率情况。

  T+3日,主承销商刊登中签率及发行数量,同日摇号。

  T+4日,主承销商刊登摇号结果,资金解冻。

  4.增发股票上市

  T日,增发新股可流通部分上市交易,当日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