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三十四章掌握知识点1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5-11-11

   公司法的概念

  1、广义上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狭义的公司法:专指以“公司法”命名的立法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3、公司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种类、性质、法律地位、财务制度、组织机构及其运作以及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与清算等。

  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1、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以盈利为目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2、公司特征:

  (1)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2)公司具备法人资格;

  (3)公司以章程为存在和活动的根据。

  3、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国有独资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种特殊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