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要求:了解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条件。掌握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资格条件。了解国债的承销业务资格、申报材料。
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条件
1.2006年1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证券法》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2.经营单项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且经营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一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3.除资本金要求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还必须满足2008年12月1日实施的《保荐办法》的规定。
4.以下业务需要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一、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
1.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保荐业务部门要有健全的业务规程,内部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内部结构设置合理,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销售能力等后台支持。
4.从业人员不少于35人,近3年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不少于20人。
5.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少于4人。
6.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申请保荐资格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材料。
【例题?多选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公司不得申请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 )。
A.净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
B.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重大缺陷,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或者未有效执行
C.最近3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D.从业人员中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有4人
『正确答案』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