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行为疗法是一组通过改变思维和行为的方法来改变不良认知,达到消除不良情绪和行为的短程的心理治疗方法。其中有代表性的是阿尔波特.埃利斯的合理情绪行为疗法,阿伦.贝克和雷米的认知疗法以及梅肯鲍姆的认知行为疗法.
认知行为疗法具有以下特点:⑴求助者和咨询师是合作关系;⑵假设心理痛苦在很大程度上是认知过程发生机能障碍的结果;⑶强调改变认知,从而产生情感与行为方面的改变;⑷通常是一种针对具体的和结构的目标的短期和教育性的治疗.
所有认知行为疗法都建立在一种结构性的心理教育模式之上,强调家庭作业的作用,赋予求助者更多的责任,让他们在治疗之中和治疗之外都承担一种主动的角色,同时都注意吸收各种认知和行为策略来达到改变的目的.
学习目标
掌握认知疗法的基本理论和治疗技术。
工作程序:
认知治疗的种类目前有许多种,且各有不同的侧重点。但各个具体的治疗过程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可以概括出一般的认知治疗所包括的基本过程以及常用的基本技术。虽然一些治疗家对某些方面会有所侧重,或使用不同的术语,但就治疗的基本内容而言,基本一致。
(一)贝克和雷米的认知疗法
1、建立咨询关系
良好的咨访关系对任何种类的心理治疗都非常重要,它是治疗赖以持续下去的基础。在认知治疗中,要求咨询师和求助者一开始就要形成密切合作的关系,并努力把这种关系贯穿于整个咨询过程。这样,咨询师和求助者就可以共同制定咨询目标,商讨咨询方法、咨询的时间间隔等具体问题,并在这些问题上达成一致。在这一过程中,咨询师应尽量采取一种商讨式的态度,而不是采用命令的方式和求助者讨论问题。这种友好、合作的咨访关系不仅能够促使求助者建立求助动机,也能使求助者积极地投入到咨询过程中来,有利于他调动自己的潜能,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并依靠自身的力量来解决问题。
在这种关系中,咨询师扮演着诊断者和教育者的双重角色。所谓诊断者,就是对求助者的问题及其背后的认知过程有个全面的认识,对求助者的问题进行诊断;而教育者的含义则不是简单、机械地向求助者灌输某种理论,而是引导求助者对他的问题及其认知过程有一定的认识,并安排特定的学习过程来帮助求助者改变其不适应的认知方式。对于求助者来说,他不是处于一个被动接受的位置。他一方面要对自己的认知过程和不正确的观念加以细致的体验反省;另一方面,也要发挥自己在其它问题上尚有的正确认识事物的能力来解决目前的问题。因此,对于求助者,这实际上是一个主动的再学习的过程。
2、确定咨询目标
无论是贝克的理论,还是雷米的理论,都认为错误的认知和观念是导致情绪和行为问题的根源。因此他们咨询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发现并纠正错误观念及其赖以形成的认知过程,使之改变到正确的认知方式上来。虽然贝克的理论侧重求助者整个认知过程的恢复,雷米则强调求助者对自己所持有的特定错误观念及错误观念群集的领悟,但是,他们整体上的咨询目标和方向还是基本一致的。
上述目标可以进一步分解为更为具体的咨询目标。例如,根据雷米提出的“边缘——中心”模型,咨询的目标可以首先针对那些处于边缘和表层的错误观念,在此基础上,去挖掘改变那些深层次错误观念;或者针对每一个类错误观念,确定先去验证,发现,然后加以改变的咨询策略和目标。这样就使整个咨询过程比较有层次,使咨询师对咨询的进程心中有数,从而有利于他在每一个目标的指导下采用更有针对性的方法和技术。
此外,对于所制定的各种目标,咨询师和求助者之间应努力保持一致。咨询师应使求助者明白他的问题是由于他对某些事件的认识造成的,要解决他的问题,就得首先对其认知过程和观念进行分析。这样就可以使整个咨询都能围绕着求助者对事物的认知这一中心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