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三级心理咨询师考试神经症诊断知识点(6)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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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性躯体形式疼痛障碍

  是一种不能用生理过程或躯体障碍予以合理解释的持续、严重的疼痛。情绪冲突或心理社会问题直接导致了疼痛的发生,经过检查未发现相应主诉的躯体病变。病程迁延,常持续6个月以上,并使社会功能受损。诊断需排除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症病程中被假定为心因性疼痛的疼痛、躯体化障碍,以及检查证实的相关躯体疾病与疼痛。

  [症状标准]

  1符合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标准;

  2持续、严重的疼痛,不能用生理过程或躯体疾病作出合理解释;

  3情感冲突或心理社会问题直接导致疼痛的发生;

  4经检查未发现与主诉相应的躯体病变。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或困难以摆脱的精神痛苦而主动求治。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6个月。

  [排除标准]

  1排除检查出的相关躯体疾病与疼痛。

  2排除精神分裂症或相关障碍、心境障碍、躯体化障碍、未分化的躯体形式障碍、疑病症。

  43.49其他或待分类躯体形式障碍[F45.8;F45.9]

  神经衰弱

  指一种以脑和躯体功能衰弱为主的神经症,以精神易兴奋却又易疲劳为特征,表现为紧张、烦恼、易激惹等情感症状,及肌肉紧张性疼痛和睡眠障碍等生理功能紊乱症状。这些症状不是继发于躯体或脑的疾病,也不是其他任何精神障碍的一部分/多缓慢起病,就诊时往往已有数月的病程,并可追溯导致长期精神紧张、疲劳的应激因素。偶有突然失眠或头痛起病,却无明显原因者。病程持续或时轻时重。近世纪,神经衰弱的概念经历了一系列变迁,随着医生对神经衰弱认识的变化和各种特殊综合征和亚型的分出,在美国和西欧已不作此诊断,CCMD-3工作组的现场测试证明,在我国神经衰弱的诊断也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