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恶疗法(aversion therapy)是在某一特殊行为反应之后紧接着给予一厌恶刺激(如电击、催吐剂、体罚等),最终会抑制和消除此行为。即通过附加某种刺激的方法,使来访者在进行不适行为时,同时产生令人厌恶的心理或生理反应。如此反复实施,结果使不适行为与厌恶反应建立了条件联系。以后尽管取消了附加刺激,但只要来访者进行这种不适行为,厌恶体验照旧产生。为了避免厌恶体验,来访者不得不中止或放弃原有的不适行为。
1.基本理论
厌恶疗法的原理是经典条件反射。下面是一个动物实验模型:将一只动物关在一个铁笼里,铁笼的底板可以通电。笼里有一个金属食物盒,食物倒进盒里时,便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久而久之,动物便养成了一种习惯,每当听到叮叮当当的响声后,它便会走向食盒,同时分泌唾液,肠蠕劝加快。现在,实验者决定用厌恶刺激改变动物的这一习惯。当食物倒进食物盒时产生了叮叮当当的声响,动物像往常一样,起身走向食物盒。此时,实验者打开开关,让一股强烈的电流通过笼子底板刺激动物,动物的进食行为立即中止了。电击使动物惊慌、疼痛、全身收缩、行动不便。连续几次喂食时都如此附加一次电击,动物原有的习惯逐渐被破坏。听到叮叮当当的声音时,动物不再走向食物盒,也不再分泌唾液,而是出现某些逃避的动作和行为。原有的习惯被新的行为所取代。比较正规的厌恶疗法首次报道于1929年,Kantorovich用电刺激治疗酒瘾,他在酒瘾者看见酒、闻到酒和喝酒时都给以电击。1935年,W.L Max用电刺激的厌恶疗法成功地治疗了一位同性恋,遗憾的是他没有透露治疗的详细经过。Cautela (1966)建议使用一种改良的厌恶疗法——内隐致敏法,即当来访者欲实施或正在实施某种不良行为时,在想象中主动地呈现某种可怕或令人厌恶的形象,致使两者形成条件反射,达到控制行为的治疗目的。例如,性变态来访者,当他出现这方面的欲望或行为时,立即闭上眼睛,想象眼前站着几位高大强悍的警察,正手执警棍、手铐盯着他,或是想象被群众怒斥、熟人讥笑、亲友离弃的场面,以此减少和控制自己的不良行为。
2.基本过程
(1)确定靶症状。厌恶疗法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因而必须首先确定打算弃除的是什么行为,即确定靶症状。来访者或许有不止一种不良行为或习惯,但是只能选择一个最主要的或是来访者迫切要求弃除的不良行为作为靶症状。
(2)选用厌恶刺激。厌恶刺激必须是强烈的。因为不遁行为常常可以给来访者带来某种满足和快意,如窥阴后的快感、饮酒后的惬意、吸毒后飘飘欲仙的体验。这些满足和快意不断地强化着这些不适行为。厌恶刺激必须强烈到一定的程度,使其产生的不快要远远压倒原有的种种快感,才有可能取而代之,从而削弱和消除不良行为。常用的厌 恶刺激有以下几种:
1)电刺激。电刺激由于能在电压和刺激时间上被准确地调节与控制,又是人们普遍惧怕的,因而常被用作厌恶刺激。电极一般采用同心电极(concentric electrode),通常安放在前臂,因为此处较为安全。如没有同心电极,可用盐水浸泡过的湿纱布将电极包裹,也可防止烧灼皮肤。电流的强度因人而异,可先做试验,将电流从小到大逐渐增加,直到被试难以忍受,再取其1/4的值作为治疗时的基本电流强度,以后视治疗情况可略加调整。
2)药物刺激。利用药物的恶心和呕吐作用进行厌恶治疗最先由Voegtlin和Leme-re (1942)报道,他们使用过的药物有吐酒石(又名酒石酸锑钾)、吐根硷(又名依米丁)、阿扑吗啡(又名去水吗啡)等。
3)想象刺激。最先报告使用想象刺激进行厌恶治疗的是Gold和Neufeld (1965),后来Cautela将之俞名为内隐致敏法。他用语言提示使来访者进入想象,在想象中将不适行为和厌恶反应联系起来。想象刺激有许多优点:安全,不会伤害来访者,而且不拘条件,随时随地可行。
4)其他刺激。任何能带来不快情绪的刺激都可作为厌恶刺激,只要这种刺激不给身体带来较大的损害。例如,憋气、羞辱、强烈的光线、尖锐的声音以及针刺等。
(3)把握时机施加厌恶刺激。要想尽快地形成条件反射,必须将厌恶体验与不适行为紧密联系起来。在实施不适行为或欲施不适行为冲动产生之前,即使来访者出现厌恶体验,肯定无益于两者的条件联系。同样,在不适行为停止以后才出现厌恶体验,也达不到建立条件反射的目的,充其量只能算一个小小的惩罚。厌恶体验与不良行为应该是同步的。
精神分析治疗
精神分析治疗(psychoanalytic psychotherapy)由弗洛伊德于19世纪末创立,强调潜意识中幼年时期的心理冲突在一定条件下(如精神刺激、环境变化等)可转化为各种神经症症状及心身转换症状。通过精神分析师与患者为治疗而构筑的工作联盟,在耐心而长期的治疗性关系中,通过“自由联想”等内省方法,帮助病人将压抑在潜意识中的各种心理冲突,主要是幼年时期的精神创伤和焦虑情绪体验挖掘出来,使其进入到意识中,转变为个体可以认知的内容进行再认识,可以使病人重新认识自己,发展更具建设性的适应方式,并改变原有的符为模式,达到治疗的目的。
基本理论
(1)精神层次理论。弗洛伊德将人类的精神活动划分为理论上的三个区域,即意识(conscious)、前意识(preconscious)和潜意识(unconscious)。这些区域好像深浅不同的地壳层次,故称之为精神层次或人格层次。意识是我们可以觉察的思想、情感和对外在环境的感觉。前意识是我们在注意力高度集中时,才能被我们觉察的精神活动。它的基本功能是,监督和防备那些会引起焦虑的潜意识内容侵入我们的意识当中。它的工作方式有两种,要么完全阻挡潜意识内容的通过,要么将潜意识内容改头换面以后再予以放行。潜意识是意识无法触及的思想、本能冲动、情感以及幻想等,是高度集中注意力也无法觉察的内容。在精神分析学界,常用冰山现象来形象地描述这个理论。冰山大约有三分之一的部分浮现在海水上,这一部分相当于人的意识部分。冰山另外的三分之二位于海水之下,靠近海平面的那一小部分相当于人的前意识部分,其余的部分都相当于人的潜意识部分。弗洛伊德用这种理论推断出了一个令人悲观的事实:即人的行为大多是由潜意识控制的。他认为人的思维活动经过了两种处理过程——前期处理和后期处理。前期处理由潜意识支配,它不尊重逻辑因果关系,没有时间概念,自相矛盾而反复无常。后期处理接受现实世界的制约,是意识的活动形式,是人与他人交往并对世界进行理解的精神基础。因而,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疗法的目的,也是通过分析潜意识,使潜意识意识化,扩大个体意识的疆域,最终使个体的行为更为理性,更多地被自己和他人理解和接受。
(2)人格结构理论。弗洛伊德在人格层次理沦的三分法基础上。又提出了本我(id)、自我(ego)与超我(superego)的人格功能结构的三分法。
1)本我。本我是接受快乐原则( pleasure principle)的最原始的生命冲动和力量,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按快乐原则行事,不理会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本我是遗传的,是生来就有的。而首要的是,本我是由本能构成的,它是无意识的,不被个体所觉察。
2)自我。其德文原意是指“自己”,是自己可意识到的执行思考、感觉、判断及记忆的部分。自我的机能是寻求“本我”冲动得以满足,而同时保护整个机体不受现实社会的伤害,它遵循的是“现实原则”,在本我和超我中进行协调。自我是内在需要与外部现实之间的中介,自我功能很大部分是意识的。
3)超我。超我是人格的最高管理机构,其功能是审视和评价我们的思想、感情和行为。它是个体在成长过程中通过内化道德规范、内化社会及文化环境的价值观念而形成的。其机能主要在监督、批判及管束自己的行为。超我的特点是追求完美,所以它与本我一样是非现实的,超我大部分也是无意识的。超我要求自我按社会可接受的方式去满足本我,它所遵循的是“道德原则”。超我的内容因人而异,如呆缺乏一个基本的超我功能,则往往对生活中的他人构成妨碍;而过分严格的超我,又会使人显得固执、刻板、焦虑。拥有一个相对健康的超我的人,知道哪些原则、哪些界限需要遵守,哪些是个人局限,需要宽容对待。
当然,人格结构中的上述三部分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变化着的。本我和超我的活动常常不能被我们所觉察,但是,来自本我的不恰当冲动所导致的焦虑或来自超我的批评所引发的罪恶感,会被我们意识到。超我基本上体现着个体所承继的前人的影响。
(3)性本能理论。弗洛伊德认为人的精神活动的能量来源于本能,本能是推动个体行为的内在动力。人类最基本的本能有两类:一类是生的本能,包括性欲本能与个体生存本能,其目的是保持种族的繁衍与个体的生存;另一类是死亡本能或攻击本能。弗洛伊德是泛性论者,在他的眼里,性欲有着广义的含义,是指人们一切追求快乐的欲望。性本能冲动是人一切心理活动的内在动力,当这种能量(弗洛伊德称之为力比多)积聚到一定程度就会造成机体的紧张,机体就要寻求途径释放能量。在此基础上,弗洛伊德将人的性心理发展划分为5个阶段:口唇期、肛门期、性蕾期、潜伏期、生殖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