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心理咨询师考试:感觉的分类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12-17

  感觉是根据感受器的不同进行分类。感受器的分类又有不同分法,如按感受器所在部位可分为两大类:外感受器和内感受器。外感受器指位置在身体表面,感受外环境变化刺激的感受器,包括眼、耳、鼻、舌、身(皮肤),受到适宜剌激时产生视、昕、嗅、味、和皮肤的触压觉和冷、温觉。内感受器是指位于身体内部,感受内环境变化刺激的感受器,它们存在于血管、内脏、骨髓肌及肌臆中,当器官活动或机能改变时,感受器受到剌激发生兴奋,从而产生内脏感觉、运动觉、平衡觉等。

  感觉对人的意义

  人借助感受器和神经系统产生感觉,才能获得有关内外环境的信息。感觉是人认识世界的开端,是一种最简单的心理活动,是认识的初级阶段。一切高级的、复杂的心理活动都是通过感觉获得材料,在感觉的基础上产生的。人具有多种感受器,不仅能够接受外界剌激,而且还可以感觉到自身内部一些器官的活动状态。

  感觉对维持大脑皮层处于觉醒状态十分重要。对人进行感觉剥夺实验研究,由于阻断了许多来自外界的剌激,造成对心理活动极为不利的影响。没有刺激,易于进入睡眠状态,较长时间感觉剥夺,不仅不能形成对新事物的认识,而且记忆力、智力也降低,出现了对已有心理能力的损害,甚至出现抑郁、恐惧、妄想或幻想等情况,要经过恢复正常生活以后才能恢复。因此,当人在高度安静的环境中工作时,也易进入睡眠状态,最好增加身体的活动或音响等刺激,减少缺乏刺激的不利影响。

  在许多实践领域中,如果能够根据感觉的规律安排生活和工作环境,可以提高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如适宜的灯光照度可以提高生产率;仪表、机床上开关的位置、颜色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操作并可减少差错;还可利用颜色对人情绪的影响来改善医疗、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