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税收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并按照特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财政范畴,它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税收的征收主体是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征税过程就是把一部分社会资源强制地转变为政府所有的过程。
税收的基本特征: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大基本特征。税收的无偿性是区分税收收入与其它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固定性体现在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税基及税率等要素。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统一的整体。其中强制性是实现税收无偿征收的强有力保证,无偿性是税收本质地体现,固定性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的必然要求。
2,税收原则
第一,古典税收原则
最早提出“税收原则”一词的是17世纪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他提出来“公平”、“确定”、“简便”、“节省”的赋税四原则。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继承和发展了威廉-配第的赋税四原则,提出了“平等”、“确实”、“便利”、“最少政收费”的四原则。他是第一个系统地阐述税收原则的人。
阿道夫-瓦格纳(1835-1917年)是德国社会政策学派的代表人物。他提出:(1)财政政策原则,包括收入充分原则和收入弹性原则。(2)国民经济原则,包括税源选择原则和税种选择原则。(3)社会公正原则,包括普遍原则和平等原则。(4)税务行政原则,包括确实原则、便利原则和最少征收费用的原则。
第二,现代税收原则
效率和公平是现代财政理论中强调的两大重要的税收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两方面内容。税收经济效率原则是指政府征税应尽可能保持税收对市场机制运行的“中性”。税收行政效率原则是指政府应该以尽可能小的税收成本获得税收收入。
税收公平原则:如何衡量征税和纳税是否公平,一般有两种主张,一种主张应遵循受益原则,谁受益谁纳税;另一种主张应遵循能力原则,即按能力纳税。受益原则只能解决税收公平的一部分问题,而不能解决税收公平的所有问题。能力原则认为,税收公平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方面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