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级经济基础辅导:行政法基础知识(1)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8-15

一、行政法概述

u 考试内容:

  1、行政法的概念和渊源

  2、行政法的特点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4、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u 要点:

  1、行政法的概念

  Ø 行政法是国家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各种法律规范总称。

  Ø 行政法调整的关系主要包括四类: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和内部行政关系。

  2、行政法的渊源

  Ø 行政法的渊源,亦称行政法的法源,是指行政法来源于哪些法及其具体表现形式。

  Ø 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狭义上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条约与协定、法律解释。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法治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指行政权力的设定、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而不是与法律相抵触。

  (2)合理性原则

  Ø 合理性原则指行政决定内容要正当、客观和适度。

  Ø 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与扩大。

  4、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Ø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权在运转时所产生的社会关系,而由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就是行政法律关系。

  Ø 行政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对象,而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结果。

  5、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等要素构成。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