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知识》考试精华:第18讲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3-31

  第十八章 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

  一、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的基本特征:不确定性;相关性;高杠杆性;传染性。

  常见的金融风险有四类: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

  二、金融危机

  (一)金融危机的含义

  (二)金融危机的类型

  1.债务危机

  2.货币危机

  3.流动性危机

  4.综合性危机

  (三)次贷危机

  三、金融监管理论

  (一)金融监管的含义

  金融监管首先从对银行的监管开始,这和银行的一些特性有关:期限转换;票据清算;信用创造。

  (二)金融监管的一般性理论

  这些理论主要有:公共利益论;保护债权论;金融风险控制论;金融全球化的挑战。

  四、金融监管体制

  (一)金融监管体制的含义与分类

  1.以中央银行为重心的监管体制和独立于中央银行的综合监管体制

  (1)以中央银行为重心的监管体制

  美国的双线多头体制。

  (2)独立于中央银行的综合监管体制

  1999年以前德国的监管体制。

  2.统一监管体制和分业监管体制

  (1)综合监管体制

  (2)分业监管体制

  当前,由于实行分业经营,发展水平高,监管能力不足,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在内,仍然实行分业监管体制。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演变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转向独立于中央银行的分业监管体制。

  2003年底修改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监督检查权。

  五、巴塞尔协议

  (一)巴塞尔协议产生的背景和发展

  1975年,由国际清算银行发起,影响最大的是1988年巴塞尔报告和2003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二)1988年巴塞尔报告

  确认了监管标准:

  (1)资本组成。核心资本至少占全部资本的50%。

  (2)风险资产权重。

  (3)资本标准。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比率不得低于4%。

  (4)过渡期安排。

  (三)2003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最引人注目的是“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

  监管当局的三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