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估师经营与管理辅导: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程序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3-29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2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对手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4),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