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估师经营与管理辅导:开发商自行销售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4-07

开发商自行销售

  由于委托物业代理要支付相当于售价1%一3%的佣金,所以有时开发商愿意自行租售。一般在下述情况下开发商愿采取这样的营销方式。

  首先是在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他们往往有自己专门的市场营销队伍和世界或地区性的销售网络,他们提供的自我服务有时比委托物业代理更为有效。例如北京市住总集团每年所开发的数十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宅,,均由其所属的销售中心负责销售工作。

  其次是在房地产市场高涨、市场供应短缺,所开发的项目很受使用者和投资置业人土欢迎,而且开发商预计在项目竣工后很快便能租售出去的项目。

  另外,当开发商所发展的项目已有较明确,甚至是固定的销售对象时,也无需再委托物业代理。例如,开发项目在开发前就预租(售)给某一业主,甚至是由业主先预付部分或全部的建设费用时,开发商就没有必要寻求物业代理的帮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