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相关知识复习重点第四讲:保险基础知识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10-07
第四讲:保险基础知识
1、大纲要求
必须掌握:保险的本质、保险中的经济关系、保险的职能、保险合同的性质及基本内容,房地产保险价值评估的有关知识。
理解熟悉:保险的种类和保险机构的特征
简单了解:保险的业务范围、经营规则,对保险业监督的必要性
2、特别注意
第一节——保险概念可能出判断题,保险职能去年多选题
第二节——保险公司的概念和组织形式,保险的业务范围
第三节——我国保险市场的历史演变作为备选题,考时间
3、系统复习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职能和种类
一、保险的概念
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保险业是一种因合同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从本质上说,保险体现一定的经济关系,即被保险人是以交纳保险费为条件,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而保险人则以收取保险费为条件,对被保险人的风险损失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可出——判断题)
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制度,是以保险人(即保险公司)经过科学计算,并以收取保险费的方式建立起保险基金,用于对被保险人因所保危险的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给予补偿,或者对人身损失给予物质保障的制度。
保险这种经济补偿制度,是通过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形成一种法律关系来实现的。
二、保险形成的要素
1、可保危险的存在
可保危险的偶然性,承担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2、多个经济单位的结合
被保险人的数目
3、随机事件的科学化
大数法则和概率论
三、保险的职能
(去年考了多选题!)
保险具有分散危险、组织经济补偿两个基本职能。还有融通资金的职能
1、分散危险
2、组织经济补偿
两个职能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分散危险——保险活动的内在功能
组织经济补偿——保险活动的外部功能
分散危险只是处理危险的手段,并不能避免危险的存在和发生
3、融通资金
保险人通过利用集聚起来的保险基金而实现的货币资金融通。派生的特殊职能。
如果说保险的基本职能是通过保险人的负债业务来实现的,那么,保险的融通资金职能则是通过保险人的资产业务来实现的
四、保险的种类
1、以保险资金来源不同为标准,可有
商业性保险和政策性保险
2、以保险对象(保险标的)的不同,可有
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3、按照保险保障的范围来划分,可有
财产损失保险——以各种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
保证保险——由保险人提供担保的保险
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内容相同,区别在于投保人不同,债权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为信用保险;由债务人为自己的信用投保的,是保证保险。
4、按照保险的实施形式分类(可不看?)
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法定保险)
5、按照保险责任承担的次序分类,可有
原保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灾害损失承担直接赔偿责任的保险
再保险——分保,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包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
6、按照保险人承保危险的数量(可不看?)
单一危险保险
总和危险保险 转贴于:房地产估价师考试_考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