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
内涵:土地用途管制的核心是不能随意改变农用地的用途。农用地转用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