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国有土地租赁,对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首先,实行国有土地租赁是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需要。划拨用地原为无偿使用,改变用途后,土地收益应该属于政府,按照上级要求和法律规定,对这部分土地的政府收益早就应该征收。由于我市没有开展地租征收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府土地收益的流失,也影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其次,实行国有土地租赁是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科学、合理、集约用地的需要。目前,新增建设用地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划拨的以外,基本采用的是出让方式供应土地。但是,据初步调查,占建设用地总量80%以上的存量划拨用地仍然被无偿、无限期使用。一方面,造成了企业不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划拨土地自发地进入市场,诱发了土地投机,导致了国有土地资产的大量流失,直接冲击了土地市场的正常发育。对改变用途后的原划拨用地征收一定数量的租金,变无偿用地为有偿使用,既规范了用地行为又促进了土地的依法、科学、合理使用。
第三,实行国有土地租赁是加快城市建设的需要。依法征收的租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所以说推行国有土地租赁,依法征收地租,对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