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辅导: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4-19

1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出让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号、面积;

  (三)土地使用年期及起止时间;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币种、交付方式及时间;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六)规划、市政设计要点;

  (七)项目竣工提交验收时间;

  (八)市政设施配套建设义务;

  (九)使用相邻土地和道路的限制;

  (十)建设附属、附加设施的项目及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当事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出让合同应附上宗地图,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