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辅导:国家对水工程实施保护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12-18
 国家对水工程实施保护。国家所有的水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管理的水工程,由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水工程,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划定工程保护范围和保护职责。
    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