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辅导:水利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12-18
(1)主体工程开工须具备的条件: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2)注意理解: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