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料填筑(干密度和外观尺寸)干砌石(厚度、密实度和平整度)垫层(厚度及铺设情况)堤防护脚(断面复核)砼防洪墙和护坡(砼强度)
不合格的单元评定:返工的重新评定,加固补强合格,项目法人认为基本满足设计要求的合格
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具备条件(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工程投资已基本到位,具备决算条件;有关验收工作报告准备就绪)
初步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由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及上级主管单位组成验收工作组
验收工作(审查工作报告;检查工程情况,鉴定工程质量;检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确定尾工内容;对重大技术问题作出评价,检查工程挡案资料;对工程质量抽检;提出竣工验收日期;起草竣工验收鉴定书)
程序(召开预备会、大会、分专业技术组检查工程、召开初步验收工作组会议) 验收成果: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竣工验收:应在全部工程完建后3个月内进行;
具备条件:(工程已按设计全部完建,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历次发现的问题基本处理完毕;归档资料符合规定;征地移民安置问题基本完毕,投资全部到位,决算完成通过竣工审计)
验收由竣工验收委员会(主持单位、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银行环保、质量监督、投资方等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工作(审查项目法人的工作报告和初步验收工作报告;检查工程建设运行情况;协调处理有关问题,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程序:预备会,大会,检查竣工验收资料;检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