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机电安装管理与实务》知识总结第8讲(5)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12-15

 1M412103 电梯调试的基本要求
  调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安装单位带有自检性的调试,第二是制造单位的校验和调试,第三是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验。依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规定,电梯调试的基本要求如下:
  (1) 调试前的准备
  电梯工程除调试外,安装工作已结束,并经检查符合要求。
  调试用作业指导书已具备。
  配备满足调试需要的检测仪器、仪表和设备,仪器、仪表是在有效期内,设备状态完好。
  调试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
  (2)调试的基本要求
  安全装置或功能符合规定,安全开关动作可靠。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符合规定。
  层门或轿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曳引机曳引能力符合规定。
  电梯运行试验合格,按规定每小时运行次数(每天不少于8小时)检验可靠程度。
  电梯有关部分的噪声、平层准确度、运行速度等检验符合规定。
  对电梯的观感质量检查符合规定。
  检测的结果形成记录,保持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记录应有调试责任人签字。
  调试中发现的缺陷要及时修正,修正可以是调整或更换零部件,否则电梯不能试运行或转入下阶段的校验和监督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