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考点:项目投标与合同管理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5-10-12

   机电工程项目投标与合同管理

  1. 投标文件的内容:协议书;投标书及其附录;合同文件(含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其授权委托书);明确工程施工总目标包括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生产三项目标以及履约保证金额等;施工组织总设计及主要施工方案;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辅助资料表;资格审查表(已进行过资格预审的除外);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2. 投标书的构成:一般由商务标书、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三部分组成。

  3. 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设计图纸;合同条件,尤其是有关工程范围、内容;工期、质量、安全生产要求;工程量表等;

  4. 具有代表性的单价合同报价计算的主要步骤:研究招标文件;现场考察;复核工程量;编制施工规划;计算工、料、机单价;计算分项工程基本单价;计算间接费;考虑上级企业管理费、风险费,预计利润;确定投标价格。

  5. 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运用在招标、投标、评标三个阶段。

  6. 制作投标标书时,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时,应看招标人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工程量误差进行调整:若允许调整,则要详细审核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各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对有较大误差的,通过招标人答疑会提出调整意见,取得招标人同意后进行调整;若不允许调整,则不必对工程量进行详细的审核,若发现项目有较大误差时,可以利用调整项目单价的方法进行解决。

  7. 工程量单价的套用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工料单价法,一种是综合单价法。我国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是采用综合单价法。

  8. 影响投标决策的因素:主观因素——技术实力、经济实力、管理实力、业绩信誉实力;客观因素——业主的因素、竞争对手的因素、承包工程的风险。

  9. 对机电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应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争议、索赔、终止等方面内容。

  10. 机电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范围:工程总承包范围如果包括工程设备采购,应另外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或协议书,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补充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如果包括负荷联动试车或投料试生产出产品,应另外签订合同或协议书,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补充合同。总承包方在履行合同职责时,根据合同范围要求,需要负责设备的采购、运输、检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订立国际项目的总承包合同,应采用国际惯例。总承包方在订购材料前,应将材料样品送审,或将材料送到指定的试验室进行试验,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和确认,并要随时抽样检验进场材料质量。

  11. 机电工程项目合同的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

  12. 设计变更主要包括:更改有关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中的施工时间和顺序等。强调工程变更对进度、投入的影响。

  13. 施工合同文本对分包的规定:签订分包合同后,若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发生抵触时,应以总承包主合同为准。分包合同不能解除总承包方任何义务与责任。因此,总承包方必须重视并指派专人负责对分包方的管理,保证分包合同和总承包合同的履行。

  14. 分包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分包方的任务、责任及相应的权利,包括合同价款、工期、奖罚等。

  15. 应严格规定分包单位不得再次把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

  16. 总包方的职责:为分包方创造施工条件,包括临设、设计图纸及必要的技术文件、规章制度、物资供应、资金等。对分包方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指导。

  17. 对分包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承包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国家、行业标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程、规章制度;总承包方及监理单位的指令。

  18. 总承包方或其主管部门应及时检查、审核分包方提交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统计报表、工程款支付申请、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竣工交验报告等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批复。

  19. 若因分包方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或因违章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总承包方可向其主管部门建议终止分包合同,并按合同追究其责任。

  20.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总承包方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作出书面记录,以便为以后选择分包商提供依据。

  21. 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分包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损失,应由总承包方与业主共同协商解决,或依据合同的约定解决。

  22. 机电安装工程索赔的分类:

  1) 按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可分为:总包方与业主之间的索赔;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的索赔;总包方与供货商之间的索赔;总包方向保险公司的索赔。

  2) 按索赔的业务范围可分为:施工索赔,指在施工过程中的索赔;商务索赔,指在物资采购、运输过程中的索赔。

  3) 按索赔目的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4) 按索赔处理方法和处理时间不同可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5) 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可分为:延期索赔、工程范围变更索赔、施工加速索赔和不利现场条件索赔。

  6) 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可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和道义索赔。

  23. 施工索赔的实施处理过程:意向通知、资料准备、索赔报告的编写、索赔报告的提交、索赔报告的评审、索赔谈判、争端的解决。注意事项:施工单位在向监理单位发出索赔通知书后的28天向监理单位提交索赔文件; 索赔文件提交后,请求和催促建设单位在28天内给予答复;如果索赔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不能通过谈判解决,可就其争端的问题进一步提交总监理工程师解决直至仲裁。

  24. 索赔费用计算方法可分为四类:即人工费索赔、材料费索赔、施工机械费索赔、管理费索赔。

  25. 人工费索赔计算方法有:实际成本和预算成本比较法;正常施工期与受影响施工期比较法。

  26. 材料费索赔主要包括因材料用量和材料价格的增加而增加的费用。

  27. 施工机械费索赔一般采用公布的行业标准所确定的租赁费率,参考定额标准进行计算。

  28. 管理费索赔无法直接计入某具体合同或某项具体工作中,只能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