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入桩施工的安全措施
吊桩前应将桩锤提升到一定的位置固定,严防桩锤在吊桩时坠落。
桩的吊点必须按规定设置,吊桩时必须采用辅助起重机喂桩,速度保持均匀,使桩身平稳,必要时设置桩架缆风绳。
起吊时桩身上不得有附着物,桩下不得有人。
打人桩作业必须实行统一指挥、统一指令,严禁多人指挥;吊桩、运桩不得同时进行。
严禁吊桩、吊锤、回转、行走等2个或3个以上动作同时进行。
插桩时,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进入桩与龙门之间。用撬棒校正桩身时,用力不能过猛。插桩后,桩入土3 m及以上时,禁用桩机行走或回转的动作来纠正桩的倾斜度。
桩帽、送桩的规格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与桩架、桩锤、桩型相匹配。
锤击不能偏心,开打时落距要小。在遇贯人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坏,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锤击,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桩机行走时,桩锤应放至最低位置,斜坡上禁止回转。
打桩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电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的围栏和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禁止人内。
桩锤启动前,应使桩锤、桩帽和桩处于同一轴线上;设专人控制曲臂上的油门绳,在意外情况下可紧急停锤;桩锤施打时,操作人员必须在距桩锤中心5 m以外监视。
硫磺胶泥熬制时,必须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工作棚应通风良好,配备防火设施;容器不准用焊锡焊接。
胶泥浇筑后,上节桩应缓慢放下,防止胶泥飞溅。
在套送桩时,应使桩锤、送桩帽、桩三者中心在同一轴线上。
拔送桩的钢丝绳等索具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并经常进行检查;拔送桩帽时,必须缓慢加力,随时关注桩架、钢丝绳的受力变化情况;拔桩时,发现桩机明显减速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起拔。
送桩帽拔出后遗留的洞孔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板。
打桩结束后,必须将桩锤放至底部牢靠搁置或按使用说明书要求与桩机用销子连接。关闭用电设备的电源。
涉及交通道的施工,除及时做好确保交通安全的措施外,还应及时保洁路面。
若遇6级以上大风、大雪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并将桩机可靠固定,必要时应放倒桩机或对桩机施加缆风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