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施工与既有管道交叉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当设计无要求时,可参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管道交叉处理的原则
1、排水管道施工时若与其他管道交叉,采用的处理方法须征得权属单位和其他单位同意。
2.管道交叉处理中应当尽量保证满足其最小净距,且有压管道让无压管、支管避让干线管、小口径管避让大口径管。
二、管道交叉处理的方法
在施工排水管道时,为了保证下面的管道安全又便于检修、上面的管道不致下沉破坏,应进行必要的处理。
1.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排水圆管在下,铸铁管、钢管在上。上面管道已建,进行下面排水圆管施工时,采用在槽底砌砖墩的处理方法。上下管道同时施工时,且当钢管或铸铁管道的内径不大于400mm时,宜在混凝土管道两侧砌筑砖墩支承。
2.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排水圆管(直径<600mm)在下,铸铁管,钢管在上,高程有冲突,必须压低下面排水圆管断面时,将下面排水圆管改为双排铸铁管、加固管或方沟。
3.混合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矩形管渠与其上方钢管道或铸铁管道交叉,当顶板至其下方管道底部的净空在70mm及以上时,可在侧墙上砌筑砖墩支承管道。当顶板至其下方管道底部的净空小于70mm时,可在顶板与管道之间采用低强度等级的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填实,其荷载不应超过顶板的允许承载力,且其支承角不应小于900。
4.圆形或矩形排水管道在上,铸铁管、钢管在下,上下管道同时施工时,在铸铁管、钢管外加套管或管廊。
5.排水管道在上,铸铁管、钢管在下,埋深较大挖到槽底有困难,进行上面排水管道施工时,上面排水管道基础在跨越下面管道的原开槽断面处加强。
6.当排水管道与其上方电缆管块交叉时,宜在电缆管块基础以下的沟槽中回填低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石灰土或砌砖。排水管道与电缆管块同时施工时,可在回填材料上铺一层中砂或粗砂。电缆管块已建时,回填至电缆管块基础底部的材料为低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回填材料与电缆管块基础间不得有空隙。
7.一条排水管道在下,另一排水管道或热力管沟在上,上下管道同时施工(或上面已建,进行下面排水管道施工)时,下面排水管道强度加大,满槽砌砖或回填C8混凝土、填砂。
8.排水方沟在下,另一排水管道或热力方沟在上,高程冲突,上下管道同时施工时,增强上面管道基础,位于下面排水方沟的顶板或根据情况,压扁排水方沟断面,但不应减小过水断面。
9.预应力混凝土管与已建热力管沟高程冲突,必须从其下面穿过施工时,先用钢管或钢筋混凝土套管过热力沟,再穿钢管代替预应力混凝土管。
10.预应力混凝土管在上,其他管道在下,上面管道已建,进行下面管道施工时,一般在下面槽底或方沟盖板上砌支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