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市政工程考点(23)

来源:考试吧发布时间:2012-12-14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和履行中的法律根据

  1.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依据

  《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建筑法》规定,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通则》也是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依据。

  2.施工项目合同履行中涉及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是对合同进行公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处理合同纠纷、进行仲裁或诉讼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及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是关于工程质量标准问题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施工临时用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是施工项目合同的各个方面的法律依据。

  3.承包合同合法的基本条件

  建设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包括:

  (1)具有相应的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

  (2)具有各种工程建设的许可证,建设规划文件,城建部门的批准文件。这样保证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符合法律的要求,对社会、对公共利益没有不当影响。

  (3)招标投标过程符合法定的程序。为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防止招标过程中的****行为,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了比较严密的程序。

  通过这些程序保证各项工作透明、公开、公正,保证对各投标人使用统一尺度,保证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没有欺诈和胁迫行为。这是必须执行的。

  工程承包合同的目的、内容(条款)和所定义的活动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例如合同的标的物合法,税赋和免税的规定、外汇额度条款、劳务进出口、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条款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所采用的技术、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各主体资格的合法性、有效性。即招标单位和投标人都要具有发包和承包工程、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在我国,业主发包工程需要具有相应的发包资格;承包商承包一项工程,不仅需要相应的权利能力(营业执照、许可证),而且要有与工程规模、专业要求相应的行为能力(资质等级证书),这样合同主体资格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