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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给水排水管道施工
这里我们主要讲述城市给排水管道施工中的两种施工安装方法,一种是管道开槽施工的方法,一种是不开槽的施工方法顶管法。
不开槽施工主要用于穿越铁路、公路、河流、建筑物等情况或管道埋深较大的场合。
掌握开槽埋管施工技术要求
一、沟槽开挖
1、沟槽开挖深度较大时,人工开挖每层深度不超过2米。
2、人工挖土时,基坑两侧堆土高度不能超过1.5米,距槽口边缘不小于规范规定。
3.采用吊车下管时,可在一侧堆土,另一侧为吊车行驶路线,不得堆土;
4.机械挖槽时,应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保留一定余量(不小于200mm),避免超挖,余量由人工清挖。
5.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井盖,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6. 挖土机械应距离高压线有一定的安全距离,距电缆1.0m处,严禁开挖
7.在有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开挖,应设护栏及警示灯等安全标志。
8. 当下步工序与本工序不连续施工时,槽底应预留保护土层不挖,待下步工序开工时再挖
9.采用坡度板控制槽底高程和坡度时,其设置应牢固,间距不宜大于20m,距槽底的高度不宜大于3m
二、沟槽支撑与拆除
(一)支撑类型及适用范围
支撑类型有横撑、竖撑、板桩撑。
2.板桩支撑
特点 :既挡土又挡水。当开挖的基坑较深、地下水位较高又有可能出现流砂现象时,如果未采用井点降水方法,则宜采用板桩支撑。
(二)施工要求
2.支撑应随着挖土的加深及时安装,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中,开始支撑的沟槽开挖深度不得超过1.0m,以后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m;
4.撑板安装应与沟槽槽壁紧贴,当有空隙时应填实。
8.支撑的拆除应与回填土的填筑高度配合进行,且在拆除后及时回填夯(压)实;
9.采用排水沟的沟槽,应从两座相邻排水井的分水岭向两端延伸拆除;
10.多层支撑的沟槽,应待下层回填完成后再拆除其上层的支撑;
11.拆除单层密排撑板支撑时,应先回填至下层横撑底面,再拆除下层横撑,待回填至半槽以上,再拆除横撑;一次拆除有危险时,宜采取替换拆撑法拆除支撑;
13.支撑的施工质量要求:钢板桩的轴线位移不大于50mm,垂直偏差不大于1.5%
三、施工排水、降水
施工排水、降水的目的:一是防止沟槽开挖过程中地面水流人槽中,造成槽壁塌方;二是开挖沟槽前,使地下水降低至沟槽以下。
施工中常用的方法有:明沟排水法和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法。
(一)基坑(槽)内明沟排水
程序:开挖基坑至接近地下水位时,在适当位置设置集水井并安装水泵,然后在基坑四周开挖临时排水沟,使地下水经排水沟汇集到集水井并由水泵排出。
排水沟底要始终保持比土基面低不小于0.3m。排水沟应以3%一5%的坡度坡向集水井。
挖土顺序应从集水井、排水沟处逐渐向远处挖掘,使基坑(槽)开挖面始终不被水浸泡。
(二)人工降低地下水位
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可分为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深井泵井点、电渗井点等。
轻型井点降水
1.轻型井点系统的组成
轻型井点系统由井点滤管、直管、弯联管、总管和抽水设备组成。
2.轻型井点系统的布置
一般情况下,当降水深度<5m,基坑(槽)宽度<6m时,井点布置采用单排线状。
当基坑(槽)宽度>6m,或土质不良,渗透系数大时,宜采用双排线状布置。
当基坑面积较大时,可将井点管沿基坑周边布置成封闭环状。
井点管应布置在基坑(槽)上口边缘外1.0~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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