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唯物论部分(主要原理、观点)
1、自然界的客观性原理: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是客观的,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是人类有意识地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前提。我们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时候,必须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
2、规律的客观性原理:规律是客观的,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但人们能够认识并利用规律,为人类造福。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按规律办事。
3、物质和意识的辨证关系原理
(1)辨证唯物论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
(2)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的意识能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重视意识的作用,自觉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4、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辨证关系原理:一方面,客观规律性始终制约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尊重客观规律是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辩证法部分
(一)联系的观点(普遍性、客观性、条件性、可变性、多样性)
1、事物联系的普遍性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孤立地存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事物的联系还具有客观性。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孤立的观点。
2、整体和部分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在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系统和要素的关系中,整体或系统处于统帅的决定地位,部分从属于整体,所以在一切活动中,要求我们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思想,从整体出发,选择最佳行动方案,实现整体或系统的最优目标.部分也制约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整体和部分存在着互相依赖、互相影响的关系,所以要达到整体的功能大于局部功能之和的理想结果,就必须在强调局部要服从整体的前提下,十分重视搞好局部,以便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3、原因和结果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原因和结果是辨证统一的,二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提高人们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二)发展的观点(规律性、原因、状态、趋势)
1、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要求我们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坚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
2、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有规律的(规律的含义)
3、内外因的辨证关系原理: (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用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看问题,充分重视内因,同时不忽视外因。
4、量变与质变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在新质的基础上又进行新的量变。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重视量的积累;坚持适度原则;不失时机的促成飞跃)
5、事物发展道路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新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有创新精神,支持新事物的发展壮大,同时,正确对待新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准备走曲折的道路。
(三)矛盾的观点
1、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矛盾不仅具有普遍性,还具有客观性,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必须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2、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反对一风吹,一刀切。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原理: (内容及方法论意义)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相互联结: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通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是没有的。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不同的场合又是可以变化的。
学习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有什么指导意义(1)对于正确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意义。(2)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哲学依据。
4、主次矛盾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二者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善于抓住重点,又要学会统筹兼顾。(l)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2)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5、矛盾的主次方面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6、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辨证关系:(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紧密相联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我们应把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起来,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
三、认识论部分
1、实践和认识(理论)的辨证关系: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认识对实践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巨大的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不科学的认识则把实践引歧途。
方法论意义:既要重视实践,又要掌握科学理论,达到理论(认识)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2、现象和本质的辨证关系:
区别: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多变易失,凭感觉器官可以直接感知;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具有相对稳定性,只能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联系: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现象离不开本质,现象是本质的表现;本质离不开现象,本质总要表现为现象。
方法论:认识事物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辨证关系:
区别:含义、阶段、可靠程度不同。
联系: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上升到理性认识。
方法论:实现认识的根本任务,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4、认识是无限发展的原理:
整个世界是无限发展的,认识应当在实践基础上随着客观事物的进程向前推移,逐步深化,不断扩展。一切把认识凝固化、僵化的观点都是不科学的。方法论意义: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
5、分析与综合相结合原理:二者密不可分,分析是综合的基础,在综合的指导下深入的分析。
方法论: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坚持分析与综合相结合。
四、价值观、人生观部分
1、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辨证关系原理:一方面,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另一方面,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非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重大的阻碍作用。
2、价值观的导向作用:(价值观的含义、本质、作用,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哲理内容:价值观是对客观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根本观点和评价标准,价值观是一种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价值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不同的价值观,对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对人们人生道路的选择,具有不同的导向作用。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集体主义价值观,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等)
3、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辨证关系原理:二者是辨证统一的,两者互为前提而存在,相互促进而发展。方法论要求: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发生矛盾时,以全局利益、根本利益为最高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4、个人活动与社会发展的相互关系原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个人活动对社会发展产生能动的影响;社会发展制约个人活动。要求: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有利条件,推动社会发展。
5、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奉献:(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哲理内容:人生价值的含义(贡献和索取),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奉献,这是因为: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保障;是人生价值的基本标志;是人生价值的可靠标志。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在实践中实现人生价值。
6、理想与现实的辨证关系:(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哲理内容:理想与现实是辨证统一的,理想源于现实,高于现实,理想可以转化为现实。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奋斗中实现理想。(把握艰苦奋斗的精神实质)
7、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要求:同群众实践相结合,实现两个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