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性突破推动高考改革上新台阶

来源:中国教育报发布时间:2017-03-05

     高等教育大众化要求高校办学形式多样化,以及人才培养规格与培养模式的多样化;多元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反映学生各种能力的优长,从而为高校选才提供可靠信息;“3+X”科目设置提供了富有建设性的处理统一性和多样性关系的途径;坚持在建立多元评价体系过程中构建诚信体系,在健全诚信体系过程中完善评价体系。

  我国现行的高考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高校选才制度。几十年来,它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日益凸显的时代背景下,高考制度渐渐暴露出许多不适应之处。社会各界要求改革和完善高考制度的呼声日益强烈。当前,教育战线无论是一些高校还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都在积极探索高考改革的路径与方法。高考改革正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加速之势,若干问题亟待理清。

       【呼唤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多样化。高等教育多样化包括高等学校类型、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主体和服务面向的多样化,以及人才培养规格与培养模式的多样化。多样化的高等教育需要建立服务于高校多样化选择学生的多元评价体系。

  但我国高考运行的模式一直是绝大多数学生(以天津为例,2006年人数比例为96.13%)参加国家或省市组织的招生统一考试,并以统一考试成绩作为报考高校的主要依据;高校同样主要依据这一考试成绩排序录取学生、设置专业。这种模式在创建之初,极大地体现出公平、高效的优点。但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来临,传统高考选才依据单一,选才过程中高校、考生均缺乏自主性和选择权等问题日益突出。

  高考改革应该首先确立科学的价值判断标准,明晰高考改革应持有的正确价值取向。当前新一轮高考改革不只是因为实施新课程改革而进行,也不能形成为改革而改革的局面。首先,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对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要求大幅提高。高考制度作为我国最重要的教育制度之一,应该适应变化中的形势要求,把高考改革提升到实施国家人才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其次,要坚持“双重目标”的价值取向,即高考改革应承担为高校选拔符合各自培养目标的合格人才和引导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双重责任,为高校自主选拔合适人才提供更多信息,为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提供更大空间,最终满足国家和社会发展对各级各类人才的需求。

  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高考制度,需要政府、高校、基础教育三者分清责权,合力构成良性动力系统,三方联动推进高考制度与时俱进地变革。在高校层面,以上海复旦和交大为代表的自主招生改革的意义在于高校回归到招生主体角色,顺应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要求。虽然其具体的操作办法还有待商榷,却是高校主动关心和推动高考改革的重要标志。从基础教育层面看,基教系统要改变高考不改革,新课程改革就无法推动,素质教育就无法落实的直线性思维方式。应该以高考改革为契机,以素质教育为准绳,建立自身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从政府层面看,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创设积极的舆论氛围,为高考改革营造健康的环境,以积极进取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稳步推进高考改革。

        【实现多元评价与多样性选择】

  人的素质包括智力的结构是多元的,应该通过多元评价予以反映。当前,为了顺应高等教育大众化潮流对高校多样选择的迫切需求,多元评价成为应势之举。多元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反映学生各种能力的优长,从而为高校选才提供必要的、确定的、可信的信息,为考生自我展示提供更大的空间。

  多元评价的内涵包括狭义的学业多元评价和广义的素质多元评价。学业多元评价是指从选拔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平时成绩等多角度评价学生的学业状况;素质多元评价不仅包括学业多元评价,还要以多种方式评价学生比较突出的非学业能力表现。

  引入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是当前高考改革的两大亮点,前者颠覆了选拔性考试一元学业评价的传统格局,后者填补了非学业的素质多元评价空缺。

  作为第一个亮点的学业水平考试,是为了高校多样选择,所以应把其作为学业多元评价的一部分,而不是简单归并入高考。如果采取以一定权重计入高考总分或作为高考资格入门证,学业水平考试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其作为选拔性高考补充的第二元学业评价功能,从而扭曲改革的本意。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在高考招生中的使用,主动权应在高校,即高校自主将其作为对学生多元评价的依据之一。因此当务之急是高校应研究学业水平考试在高校选才中如何使用的问题。

  作为第二个亮点的综合素质评价在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两方面问题:第一是不能以总的分数或等级标示学生综合素质水平。这种所谓的综合素质评价违背了素质教育的本意和注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初衷,实际是把构想的多元又变回一元。第二是即使从多元角度把综合素质分解成若干指标,也要避免为某些指标划分等级。比如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这些有关人的品质的指标赋予等级,会无形中给学生贴上标签,产生严重的教育误导。

  对于高校多样选择与多元评价学生两者的关系来说,多元评价学生是高校多样选择的前提,反过来,高校多样选择也会促进基础教育多元评价学生,两者是互相促进的。高考改革要推动这两方面工作齐头并进,改变以往单纯重一次考试或单纯学业的一元评价格局,避免人的畸形发展和国家人才结构失衡,为培养我国各行各业的合格劳动者服务。

     【科目设置处理好统一和多样关系】

  在当前情况下,应继续坚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基础上的“3+X”高考科目改革思路。这一思路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对高中阶段基本课程学习情况的考查,衡量学生是否掌握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3”是基本学习能力的表现(其中英语是工具性较强的学科,也可作为水平性考试科目);“X”为选考科目。它具有灵活性、延展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优长和兴趣选择“X”的内容;高校可以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自主选定“X”的内容;基础教育则可以广泛开设课程,全面培养人才。可以说,学业水平考试基础上的“3+X”提供了富有建设性的处理统一性和多样性关系的途径,必然会对中学教学和高校招生产生积极影响,从而推动素质教育和促进创新人才的培养。

  目前的问题是如果“X”开放性过大,会给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比如会出现:一是有些学生避重就轻,只选择那些容易学习的科目,因而不利于人才的培养;二是如果不同的学生选择不同科目,在录取过程中,其原始分数难以等值转换,会引发不公平问题;三是一些高校怕一旦设置科目太多会影响生源。鉴于此,在坚持“3+X”改革方向的同时,要以高度严肃、审慎和科学的态度,对一些具体问题加以研究,通盘考虑、周密谋划,积极稳妥地推进“X”的多样化。就目前情况看,“X”科目设置保持相对稳定为宜。

  天津考试院从科目考核内容角度对近四年理科考生实测数据进行了因素分析,结果发现:理科类主要考核两种基本能力,一种是数学、物理、化学反映的数理能力;另一种是语文、英语反映的语言能力。这两种学业能力是学生学习的基础性必备能力。

        【利于高校选才减轻考生负担】

  当前高考中的学生负担主要是在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压力下,以能否考上大学或进入名牌大学作为判定学生未来成功与否的标志,以及由此带来的学业方面的考生心理和生理承载的负担,不是通过减少科目就可以简单解决的。

  学生负担是由于竞争导致的。考生学业负担过重的直接原因是国家高端教育资源的短缺,根本原因是较高社会地位的竞争。从社会发展角度看,这种社会竞争的积极作用远大于消极作用。竞争产生的压力促进了学生的学习。但对于素质教育来说,如果这种压力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妨碍学生的健康和全面成长。可以说,作为高利害考试的高考必然会引起负担,高考改革要努力减轻的正是学生的过重学业负担,主要应通过如下三方面来实现:一是加强多元素质评价,将单一的学业压力分散到学生学习与成长的各个方面,从而改变学生的学习生存状态。二是考试内容要改变试题难度攀升的状况,在保证应有区分度的情况下,扩大知识、能力的覆盖范围。三是通过扩大适合学生个性发展的可选择的路径,搭建学生成才的立交桥,改变千军万马过一座独木桥的状况。

  除了高考改革本身,社会也要为学生过重心理负担的减轻营造宽松和谐的环境。一方面要减少高考炒作,另一方面在终身学习已然来临的时代,应该倡导取消一些不合理的用人学历限制,减少对非高校出身人才的歧视和宣扬多渠道成才立业的观念。

        【构建诚信体系实现考试公平】

  诚信体系的建立与评价制度的完善是相辅相成的。应坚持在建立多元评价体系过程中构建诚信体系,在健全诚信体系的过程中完善评价体系。诚信体系的建立有助于完善评价制度,评价制度的完善也可以促进诚信体系建立。既然建立素质多元评价体系是改革方向,就不能因为诚信瓶颈而徘徊等待,要利用现有机制积极探索有效措施,在准确把握方向的前提下,采取渐进的方式,使之从不完善到完善,从欠诚信到诚信。

  当前高考的公平性问题主要突出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区域间不均衡的教育资源造成的区域间招生不平等问题,即“倾斜的高考分数线”;另一种是对于区域内部而言,统一科目设置和学科命题工作中产生的城乡、性别差异等公平性问题。

  为了深入了解区域内公平性问题,一方面需要进行命题环节的题目功能差异(DIF)技术分析,另一方面需要研究如何设置科目才不失公平。比如天津考试院从科目设置角度对近三年自主命题的高考实测数据进行了性别差异分析,结果表明:无论是理科还是文科,女生在语言类科目(语文和英语)的表现均好于男生,并且女生在英语上的优势特别明显;对于数学科目,文科女生表现好于男生,理科男女生表现差别不大;理科和文科均呈现出男生在综合科目的表现好于女生的特点。这类研究结果将为如何不失公平地进行高考科目设置改革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信息。此外,公平性问题是非常复杂的系统问题,需要从政策和技术两个层面进行深入研究并进行配套改革。在当前技术含量低的经验型命题方式还广泛存在的情况下,要特别重视技术层面的研究,推动技术型人才参与考试与评价工作,推进现代测量与评价技术的普及和发展.
      (乔丽娟,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