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考试大纲:第三章 教育理念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7-03

第三章 教育理念

  第一节 教育目的概述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

  教育目的,是指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社会个体的质量规格的总的设想或规定。

  人们对教育要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在概念上有了某种预期的结果或理想的形象,这种预期的结果或理想的形象,就是我们所说的教育目的。

  教育学研究的教育目的,是研究社会上的总体上的目的。

  学校是社会为实现教育目的而设立的专门的机构,所以教育目的首先是学校教育的目的。但是不应当由此得出的结论说教育目的只是学校的教育目的。教育社会化,社会教育化。教育目的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社会生活目的的一部分。

  所谓教育目的的结构,也就是教育目的的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一是身心素质,二是社会价值。(看书)

  关于身心素质的规定是教育结构的核心部分。教育目的中关于受教育者未来社会价值的规定,对教育者的发展起着定向的作用,但不能说它是教育结构的核心部分。因为,教育的专门职能在于培养人。形成受教育者的合理的素质结构,提高受教育者的自身的价值。在这个基础上,受教育者才能在社会实践中能动的创造社会价值,为某种社会目的或社会理想的实现做出贡献。

  教育目的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依据,也是教育活动的归宿。只有制定一个明确的教育目的,才能使大家步调一致,紧密协作,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教育目的的社会制约性

  属于意识范畴,形式是主观的。有其现实的社会根源,内容是可观的。

  教育受目的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他所面临的问题是要解决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既促进教育者的社会化,引导他以某种方式参与社会生活。受教育者只能在现实的社会生活条件下获得发展,教育者也只能在现实的社会生活条件下促进教育者的发展。这就决定了教育的目的必然为社会历史地的客观进程所制约。教育目的,实际上是社会对其成员质量规定的客观需求在他们意识中的反映,使他们所处时代的产物。这就是所谓教育目的的社会制约性。

  生产方式是教育目的的产生和变化的现实基础。

  首先,教育目的是受生产力制约的。是最终决定因素。

  其次,教育目的也受一定的生产关系和以这种生产关系为基础的政治观点、政治设施的制约。孔子:德治、仁政。孟子:明人伦。英国洛克:绅士。

  在考虑教育目的的社会制约性的同时,还要考虑受教育者的特点。对受教育者特点的认识时提出教育目的的必要条件。

  首先,教育目的所指向的对象是受教育者。

  其次,要把教育目的转化为受教育者的个性,就要考虑受教育者的认识发展、心理发展和生理反战的规律和过程。

  再次,教育目的主要是通过学校教育实现的,要注意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水平和经验储备。

  第四,受教育者不仅是教育活动的对象,还是主体。

  但以上这些不能说明受教育者的特点可以决定教育目的的社会性质和社会内容。

  教育目的的社会制约性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教育的基本观点。

  三、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

  人们提出教育目的,是从他们的利益出发,从他们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需要出发,有所权衡有所选择,在观念上构建出一个自认为理想的形象,作为教育活动所要实现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目的本身就体现着人的一种价值追求。

  所谓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是指教育目的的提出者或从事教育活动的主体根据自身的需要对教育价值作出选择时所持有的一种倾向。

  在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上,争论最多影响最大的也最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是教育活动究竟是注重与人个性的发展还是注重于社会的需要。

  在教育史上,有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

  个人本位论主张提出教育目的应当冲受教育者的本性出发,而不是从社会出发。社会本位论正好相反。

  也有人试图调和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的分歧,做到两者兼顾。例如,美国,杜威。主张个人特性与社会目的和价值协调起来。虽有积极因素,但不能说是成功的。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认为,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是对立统一的历史过程,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也为这种历史过程所制约。三层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