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关于2008年报关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微学报关员考试发布时间:2008-07-09
北京海关关于2008年报关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海关总署2008年第48号公告要求,2008年报关员资格考试网上预报名时间:7月18日-8月6日;现场确认报名期限:9月1日-15日;考试时间:12月14日。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
  考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报关业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以及与报关工作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
  二、考试方式与应试规则
  考试全部采用客观性试题,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和答题卡均以简体中文字印刷;考试时限为180分钟,不分场次(考试具体起讫时间见准考证副证)。
  考生应试时,应当携带考试工具书(中国海关出版社2008年版《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但不得在书中做任何文字记录或者标记。
  三、考区设置
  考试以直属海关为单位,设41个考区; 考试不限考生户籍、居住、学习及工作所在地,考生可以按照各考区的报考点设置,自主选择报考点。
  北京海关只有一个报考点 ,咨询电话:85732196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未取得报关员资格,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3.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构成犯罪,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4.在考试中发生作弊行为,被海关取消考试成绩,或者有其他违规行为,被海关以作弊论处,不满3年的;
  5.已经取得有效报关员资格的。
  五、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两个步骤,即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报名,请考生务必完成两个报名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1.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自2008年7月18日至8月6日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
  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网址:
  http://bgy.customs.gov.cn
  2.考生报名前应先行登陆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进行用户注册。用户注册信息将自动转入报名信息中,有关信息一经提交,即不得再行更改,因此要求考生本人务必准确、如实填写,虚假或者失实信息将导致报名失败。
  3.考生应当在规定的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选定考区和报考点海关,输入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打印“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彩色打印)并签署本人承诺。
  考生报名前,应当仔细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确保知悉各栏目的指标含义,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照规定格式上传电子照片。报名表一经提交,任何虚假或者失实信息,均有可能导致考生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
  注册和报名信息中的中文信息,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字输入。
  4.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考生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或者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勿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
  (2)JPEG格式,567×390像素,100KB以下,分辨率300dpi。
  5.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主证,并在准考证主证贴照片处加贴本人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供报名确认时向海关提交。
  加贴的照片应当以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版冲印,不得使用翻拍或者打印机打印的照片。
  6.考生注册后,遗忘本人注册名称、密码的,可按以下两种方式查询:
  (1)回答密码提示问题;
  (2)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为密码查询必要条件,3项缺一不可,其中联系电话是考生在注册时填写的;如果注册时填写了两个联系电话,则输入任意一个即可。
  (二)现场确认报名
  1.我考区将根据报名情况,于8月下旬发布公告,届时将对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程序、要求等事项一并明确,请考生注意查看。
  2.考生本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下列材料、证件,到海关确认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1)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
  (2)准考证主证;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学生(教务)处或者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本人签署的承诺书,办理确认报名手续。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承诺书格式文本下载。
  按照本公告规定参加考试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考试成绩合格后仍须凭毕业证书申请报关员资格;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未能交验毕业证书的,海关不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3.按照本公告上述规定提交复印件的,考生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签注日期。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张,并保证复印效果清晰,供海关留存;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
  4.考生办理确认报名手续时,应当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
  海关签发准考证主证后,无论何种情况,考生所交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5.考生通过确认报名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
  考试起讫时间,以及考生所在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均以准考证副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6.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个人信息,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六、考试复习
  海关总署将在适当时候,通过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公布《2008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请考生按照大纲的要求进行复习、备考。
  七、违纪行为处理
  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海关根据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或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处理。
  八、考试信息发布
  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是报关员资格考试唯一官方网站,考试公告、通告、通知、动态及其他考试相关信息,均在该网站发布。
  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相关政策法规”、“海关总署考试公告”、“考试最新动态”和“各考区最新考试公告”等栏目,获取官方考试资讯。
  未尽事宜请考生参阅海关总署2008年第48号公告,请认真阅读、知悉。
  特此公告。

二00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