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2010年2月8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逾期不办理者,取消申请资格。
办理时间:
每周二、周四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附件1);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拱北海关教育处培训科(拱北海关报考点)
中山海关人政处人事科(中山海关报考点)
斗门海关人政科(斗门海关报考点)
办公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水湾路18号海关大楼18层1806室(拱北海关报考点)
广东省中山市中山五路15号中山海关1107室(中山海关报考点)(中山海关报考点)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桥东开发区237号斗门海关办公楼(斗门海关报考点)
联系电话:0756—8161838、8161823、8161820(拱北)
0760—8666391(中山)
0756—5501500转6030、6029(斗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