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自2月10日起6个月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向原报考点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核准。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办公时间:为提高工作效率,集中办理。无特殊原因请在申请时限内的周二或周四向海关递交申请及有关证件。
受理部门:石家庄海关 人事教育处
秦皇岛海关 人事政工科
唐山海关 人事政工科
廊坊海关 办 公 室
保定海关 人事政工科
附件一:《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的填制规范: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姓 名: 张三
身份证号:440803197501012345
准考证号: 6700200501529
考试成绩: 115分
学 历: 高中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
签 名: 张三
申请日期: 2007 年 2 月 8 日
填制说明:申请表由考生上网自行打印,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试成绩”、“学历”等5项内容,已从考试系统数据库中自动采集并预填在申请表的对应栏目,考生无需再填写任何内容,直接打印申请表即可。
“签名”、“申请日期”两项内容,由考生在打印的申请表相应位置手工填写。“申请日期”应为考生向海关实际递交申请的日期。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填制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 张三 身份证号: 440803197501012345
被委托人: 李四 身份证号: 440803197502023456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
其它: 代为签领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时限:自2008年 月 日至2008年 月 日
委 托 人: 张三
被委托人: 李四
委托日期: 2008 年 月 日
填 制 说 明
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和委托时限请如实填写。
委托权限请在相应选项前方框内打“√”,如选项为“其它”,请填写具体的委托内容。如委托别人代领报关员资格证书,请在“其它”后横线上填写: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需分别在签名栏相应位置手工签名,委托日期为填写委托授权书的实际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