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2009年报关员考试资格证书申请公示

来源:来源于网络发布时间:2010-02-25

南京海关2009年报关员资格证办理及发放通知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05年135号署令,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应当自2010年2月8日至8月7日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以上文件请提供标准A4打印纸,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应当在复印件上用黑色签字笔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签注姓名、日期,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报关员资格申请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各报考点受理部门、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详见《南京考区2009报关员资格考试领证信息一览表》(附件1)

  附件:

  1、南京考区2009报关员资格考试领证信息一览表

  2、《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填制说明;

  3、《授权委托书》样式、填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