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海关
公 告
沈关公告字[2010]2号
Grunstun:
我关于2010年3月8日作出了沈关缉不罚字[2010]001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你不予行政处罚。该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本已于2010年3月22日在我关公告栏内张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