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公告2011年第2号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3-25

  有关2011报关员考试,海关总署公告的通知,育路教育网特别为您搜集整理,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公    告

  2011年 第2号

  2009年3月30日,北京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监管现场查获下列物品,当事人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有关当事人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我关办理海关手续,逾期我关将对下列物品依法予以收缴。

序号

名 称

规格

数量或重量

备注

 1

 象牙制品

 

 2.73千克

   邮件号码

PE594412545ZA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