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012号为规范加工贸易单耗管理,现决定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见附件),附件中列明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