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39号

来源:报关员培训网发布时间:2011-11-15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39号(联合)

  根据《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2号),经研究,现就调整税目8412、9026项下产品的非优惠原产地标准公告如下:

  将税目8412、9026项下产品原产地标准由现行的“税则归类改变”修订为“税则归类改变或者从价百分比30%”。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