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5号

来源:报关员培训网发布时间:2011-11-15

  为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84号)的执行和操作,经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商业银行协商,制订了该办法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内容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1。责令提供担保通知书

  2。暂停支付通知书

  3。暂停支付告知书

  4。暂停支付解除通知书

  5。暂停支付解除告知书

  6。扣缴税款通知书(一)

  7。扣缴税款告知书(一)

  8。扣留通知书

  9。解除扣留通知书

  10。抵缴税款通知书

  11。扣缴税款通知书(二)

  12。扣缴税款告知书(二)

  13。抵缴税款告知书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