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海关2011年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通过2011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合格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3月7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并交验有关证件原件:
(一)报关员资格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证书管理系统”打印);
(二)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向海关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格式文本可在报关员资格考试网下载),其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由本人加以签注。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申请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太原海关人教处,电话:0351-7119089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址:太原市学府街112号太原海关大楼3楼1303房间
附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
2.《授权委托书》样式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
姓 名:
身份证件号码:
考试成绩:
学 历: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
签 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领证签收回执
资格证书号 领证签收人 领证日期
填 制 说 明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通过登录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证书管理系统”,填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考试成绩”、“学历”等4项内容,系统将进行信息确认并自动生成报关员资格申请表。
“签名”、“申请日期”两项内容,由考生在申请表相应位置手工填写,“申请日期”应为考生向海关实际递交申请的日期。
“领证签收回执”项下的“资格证书号”、“领证签收人”、“领证日期”由考生于现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后填写。其中如果为授权委托他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的,“领证签收人”应为被委托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