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关于委托隶属中山海关办理报关员资格申请受理、审核和颁发资格证书等事宜的公告
为便于通过2011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就近向海关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187号海关总署令)第五条规定,兹委托我关隶属中山海关以我关名义办理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受理、审核和颁发资格证书等事宜。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五路15号
中山海关1107室(中山报考点)
电话:0760——88666391或88666304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