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3月7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证书管理系统”打印);
2.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可以在报关员资格考试网下载)、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为方便考生就近向海关提出资格申请,青岛海关委托隶属13个海关和1个派出机构办理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受理、审核和颁发资格证书等事宜,具体受委托情况见青岛海关公告。
办公地址:详见青岛海关公告《受委托海关和派出机构名称及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详见青岛海关公告《受委托海关和派出机构名称及办公地址》
附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2.《授权委托书》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附件1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
姓 名:
身份证件号码:□□□□□□□□□□□□□□□□□□
考试成绩:
学 历: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签 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 制 说 明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通过登录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证书管理系统”,填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考试成绩”、“学历”等4项内容,系统将进行信息确认并自动生成报关员资格申请表。
“签名”、“申请日期”两项内容,由考生在申请表相应位置手工填写,“申请日期”应为考生向海关实际递交申请的日期。
“领证签收回执”项下的“资格证书号”、“领证签收人”、“领证日期”由考生于现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后填写。其中如果为授权委托他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的,“领证签收人”应为被委托人签名。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填制示范)
姓 名:张 三
身份证件号码:3 7 0 2 0 3 1 9 8 3 0 1 0 1 x x x x
考试成绩: 120
学 历: 大专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签 名: 张 三
申请日期: 2012年 3 月 7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
委托时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填 制 说 明
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和委托时限请如实填写。
委托权限请在相应选项前方框内打“√”,如选项为“其它”,请填写具体的委托内容。如委托别人代领报关员资格证书,请在“其它”后横线上填写: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需分别在签名栏相应位置手工签名,委托日期为填写委托授权书的实际日期。
授 权 委 托 书(填制示范)
委 托 人: 张 三 身份证号:37020319830101xxxx
被委托人: 李 四 身份证号:37020219800101xxxx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时限:自2012年3月 7日至2012年4月7日
委 托 人: 张 三
被委托人: 李 四
委托日期:2012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