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2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1月4日举行。6月5日-30日考生进行网上预报名,凡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不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者不能参加考试。
长春海关于2012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海关总署2012年第23号公告,2012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1月4日举行。6月5日-30日考生进行网上预报名,凡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不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者不能参加考试。
一、现场确认时间
6月21日—6月29日(双休日休息)
上午8:40—11:10 下午1:40—4:10
二、现场确认地点
长春考区共设4个考点,8个现场确认地点,具体信息如下:
(一)长春考点:长春海关机关办公楼一楼西侧报关大厅
长春海关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二)吉林考点:吉林海关办公楼406室
吉林海关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日升路67号
(三)延吉考点:延吉海关办公楼407室
延吉海关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天池路2021号
图们海关办公楼四楼人事政工科
图们海关地址:图们市友谊街159号
珲春海关办公楼412室
珲春海关地址:珲春市河南街155号
(四)集安考点:集安海关办公楼502室
集安海关地址:集安市东盛街195号
临江海关办公楼603、604室
临江海关地址:临江市临江大街73号
长白海关办公楼三楼人事政工科
长白海关地址:长白县白山大街30号
三、现场报名确认时,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1、《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彩色打印,照片栏应清晰可辨);
2、准考证主证(贴1张近期小二寸淡蓝或者白色背景的证件照片,应为电子照片同底版冲印);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台湾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5年期并具有效签注)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根据规定提交《承诺书》);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另行提交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学历学位认证单位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由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出具的学历证书翻译件原件。
确认时尚未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证书,按照公告规定可以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凭本人签署的承诺书,办理确认报名手续。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提供承诺书格式文本下载。上述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后须凭此前承诺取得的毕业证书申请报关员资格;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未能交验毕业证书的,海关不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按照本通知上述规定提交复印件的,考生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签注当天日期。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张,并保证复印效果清晰,供海关留存;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
四、关于《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和准考证主证
考生报名前,应当仔细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确保知悉各栏目的指标含义,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照规定格式上传电子照片。报名表一经提交,任何虚假或者失实信息,均有可能导致考生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
《报名表》和准考证主证的标准规格是考生网上预报名时从网页上直接点击打印,电脑字体设置为中等,打印用纸为A4规格。《报名表》不允许自行编辑修改。如字体明显过大或明显过小请重新打印标准规格后再提交审核。
《报名表》中的“考生签名”栏签署的日期应是考生办理确认报名当天的日期。考生领取准考证主证后须在《报名表》左下方空白处签署“准考证主证已领取”并签署姓名、日期。
五、关于照片
根据总署2012年第23号公告,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考生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或者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勿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
2、JPEG格式,390×567像素,100KB以下,分辨率300dpi。
3、照片应由具有拍摄证件照片资格的专业照相机构拍摄。
考生上传照片时如出现故障,请将http://bgy.customs.gov.cn添加到Internet安全选项的受信任站点后再重试。
六、关于缴费
考生信息提交后,即可通过报名系统提供的“网上银行”或“邮政汇款”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现场确认环节不再交纳考试费。海关签发准考证主证后,考生所交考试费不予退还。
七、其他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确认报名,不允许委托办理(港澳台居民除外)。
2、考生报考应试的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海关总署2012年第23号公告,并请随时关注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http://bgy.customs.gov.cn)中的 “海关总署考试公告”、“相关政策法规”、“考试最新动态”和“长春考区最新考试公告”等栏目,获取官方考试资讯。
3、报关员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咨询电话:400-619-112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