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海关公告2012年第3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海关发布时间:2012-12-13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支付系统”)推进切换计划,海关总署决定自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网上支付系统在珠三角、环渤海地区、中西部及其它地区的全面切换工作。为保证电子支付系统的顺利运行,现公告如下:

一、2012年12月31日,昆明关区税费网上支付业务将全部切换到电子支付系统进行,税费网上支付系统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关闭。

二、现有税费网上支付系统的用户可自愿选择是否使用电子支付系统,电子支付系统的操作流程按海关总署2011年第17号公告执行。

三、电子支付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客户服务,统一由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负责,客服热线为400-821-7660。

特此公告。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