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关缉公字〔2012〕0008号
我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四 项的规定,收缴了下列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并已依法制发了收缴清单(角关缉收字〔2012〕001号)。现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收缴清单予以公告。
序号名 称规格 数量或重量 备注
1SD卡 个 5120
特此公告。
201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