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9月1日,势必将载入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史的史册;今年的9月1日起,必将大大改善中国网络购物发展的“软环境”——作为我国电子商务的记录者与观察者,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员曹磊预测。
无论是工信部、央行,还是过去看似和电子商务、网购“八竿子打不着的”海关总署,都将开始实施各自出台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其领域涉及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与“第三方网络支付牌照”(B2B、B2C与C2C网络支付)、“手机实名制”(移动电子商务、移动支付)、个人进口税调整(网络购物、海外代购),这些关键词,无不围绕“电子商务”这一有着核心主题。
以下为9月1日起我国实施的四项涉及电子商务的重大政策盘点与解读。
一、“超级网银”正式上线
备受关注的央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俗称“超级网银”)已于昨日正式上线。天津、北京、广州、深圳为首批上线城市,10月中旬还将有包括上海、杭州、南京等在内的10个城市上线运行,11月中旬则将扩大到其余城市。超级网银将实现单用户跨行资金的统一管理和结算。个人或企业可通过统一的操作界面,查询、管理在多家商业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最终目标是实现跨行账户管理、跨行资金汇划等操作。
预计牌照发放后电子支付行业将迎来爆发性成长,使用习惯、储值卡和手机支付将成为受理环境的重要推手。为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与金融分析师冯林表示该类股票的代表有国民技术、长电科技、上海复旦、南天信息、东信和平、证通电子、恒宝股份等。
二、“第三方支付牌照”开始申请
中国人民银行6月21日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办法》规定,第三方支付公司必须在一年内取得许可证,此举标志着央行将开始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但由于目前《办法》实施细则仍未发放,所以第三方支付企业目前仍无具体办法和渠道向央行递交申请。各公司仍处于各自备案阶段,等待央行细则出台。
该《办法》规定,未经央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该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同时,《办法》还明确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监管范围,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支付服务。对于目前已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央行给出了1年的“宽限期”。逾期未获得“牌照”的有关企业,将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三、“手机实名制”逐步实施
酝酿已久的手机实名制今日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决定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手机实名制。
所谓“手机实名制”,即消费者去营业厅购买手机卡,必须持身份证才能办理。根据工信部要求,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将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从今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凡购买预付费手机卡的用户,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件,由运营商存入系统留档。
今年的9月1日,势必将载入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史的史册;今年的9月1日起,必将大大改善中国网络购物发展的“软环境”——作为我国电子商务的记录者与观察者,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员曹磊预测。
无论是工信部、央行,还是过去看似和电子商务、网购“八竿子打不着的”海关总署,都将开始实施各自出台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其领域涉及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与“第三方网络支付牌照”(B2B、B2C与C2C网络支付)、“手机实名制”(移动电子商务、移动支付)、个人进口税调整(网络购物、海外代购),这些关键词,无不围绕“电子商务”这一有着核心主题。
以下为9月1日起我国实施的四项涉及电子商务的重大政策盘点与解读。
一、“超级网银”正式上线
备受关注的央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俗称“超级网银”)已于昨日正式上线。天津、北京、广州、深圳为首批上线城市,10月中旬还将有包括上海、杭州、南京等在内的10个城市上线运行,11月中旬则将扩大到其余城市。超级网银将实现单用户跨行资金的统一管理和结算。个人或企业可通过统一的操作界面,查询、管理在多家商业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最终目标是实现跨行账户管理、跨行资金汇划等操作。
预计牌照发放后电子支付行业将迎来爆发性成长,使用习惯、储值卡和手机支付将成为受理环境的重要推手。为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与金融分析师冯林表示该类股票的代表有国民技术、长电科技、上海复旦、南天信息、东信和平、证通电子、恒宝股份等。
二、“第三方支付牌照”开始申请
中国人民银行6月21日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办法》规定,第三方支付公司必须在一年内取得许可证,此举标志着央行将开始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但由于目前《办法》实施细则仍未发放,所以第三方支付企业目前仍无具体办法和渠道向央行递交申请。各公司仍处于各自备案阶段,等待央行细则出台。
该《办法》规定,未经央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该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同时,《办法》还明确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监管范围,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支付服务。对于目前已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央行给出了1年的“宽限期”。逾期未获得“牌照”的有关企业,将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三、“手机实名制”逐步实施
酝酿已久的手机实名制今日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决定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手机实名制。
所谓“手机实名制”,即消费者去营业厅购买手机卡,必须持身份证才能办理。根据工信部要求,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将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从今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凡购买预付费手机卡的用户,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件,由运营商存入系统留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