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全面实行教师师德档案制度

来源:考试大发布时间:2008-05-05
 为详细记录教师的日常师德行为,真实地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切实增强师德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滕州市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全面实行教师师德档案制度,促进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日常化。 
  充实考核内容。滕州市改变过去仅凭一次师德测评决定教师师德考核成绩的做法,组织全市中小学为教师印制了师德档案卡,建立了师德表现台帐,把教师一学年的典型师德表现及授奖情况、不良师德行为及处罚结果、学年师德承诺、学生评议、家长评议、老师评议、个人师德自评等内容全部纳入师德档案。 
  扩大监督范围。滕州市组织中小学建立了师德承诺监督栏,将教师个人师德承诺向学生和社会公示。加强对师德师风的效能监察,设计了师德师风调查问卷,抽调人员不定期到学校检查出勤情况及教师日常师德表现,并把领导干部的师德表现作为效能监察的重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随时记入师德档案,问题多的学校将适当减少师德优秀的比例,并对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加强自我约束。滕州市重抓师德规范的内化,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滕州市教师“十不准”》、《滕州市教师公约》等印发到各中小学,不定期从网络平台下发师德教育材料,组织开展师德承诺签名活动,与全体教师签订了师德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目标纳入师德档案。 
  教师师德档案的建立,增强了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提高了教师的自律意识,促进了滕州市教师师德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