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改制校转为民办校后,教师的身份如何转变?昨日,武汉市教育局提出三种方式,供教师们选择。
公办学校教师可以改变公办身份,到民办学校任教,享受民办学校教师的各项福利待遇。
原改制校聘用、愿意继续留在民办学校工作的教师,以及民办学校新进的教师,实行人事代理等管理方式,采取“岗位聘用、合同约定工资待遇、办理保险”的方式管理。
改制校转为民办校后,公办教师若到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校任教,采取“资源共享、有偿使用”的方式,由参与举办的学校派出并管理,以援教或租赁的方式参与民办学校的教学,民办学校向参与举办的学校支付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