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与201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大纲变化对照表

来源:跨考教育发布时间:2015-09-22

   2016与201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大纲变化对照表

20162015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纲变化对照表

大纲

科目

2016大纲要求变化

2015大纲要求

刑法:一增加

变化一:第三章第四节增加“单位犯罪责任人员的认定”

民法:一增加

变化一:第十四章第二节增加“动产浮动抵押”

法理学:一变化一删除二增加

变化一:第十三章第四节变更标题“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体系”

变化二:第十三章第四节删除“依法治国方略及其实施”

变化三:第十三章第四节增加“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义、目标与原则”“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依法治国根本任务”

宪法:一增加一变化

变化一:第一章第四节增加“宪法规范的类型”

变化二:第二章第二节变知识点“宪法解释的分类”为“宪法解释的方法”

中国法制史:无变化

总结

相比2015年,2016年大纲总体变动不大,考生大可不必担心大纲变动影响复习。但变动相对往年较多,重点在法理学,请考生一定要根据上述总结的变化情况,按照新大纲及时调整复习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