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与201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大纲变化对照表
大纲 科目 |
2016大纲要求变化 |
2015大纲要求 |
刑法:一增加 |
||
变化一:第三章第四节增加“单位犯罪责任人员的认定” |
||
民法:一增加 |
||
变化一:第十四章第二节增加“动产浮动抵押” |
||
法理学:一变化一删除二增加 |
||
变化一:第十三章第四节变更标题“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体系” |
||
变化二:第十三章第四节删除“依法治国方略及其实施” |
||
变化三:第十三章第四节增加“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义、目标与原则”“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依法治国根本任务” |
||
宪法:一增加一变化 |
||
变化一:第一章第四节增加“宪法规范的类型” |
||
变化二:第二章第二节变知识点“宪法解释的分类”为“宪法解释的方法” |
||
中国法制史:无变化 |
||
总结 |
相比2015年,2016年大纲总体变动不大,考生大可不必担心大纲变动影响复习。但变动相对往年较多,重点在法理学,请考生一定要根据上述总结的变化情况,按照新大纲及时调整复习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