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法的本体 (1)第一节“法的概念”中,新增考点“法的概念的争议”。 (2)第三节“法律要素”中,新增考点“法律规则的含义”。 (3)第四节“法的渊源”中,新增考点“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包括子考点“判例、政策和习惯”。 2、第二章,法的运行 (1)新增“法适用的一般原理”作为第三节,包括考点“法适用的目标”、“法律适用的步骤”和“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 (2)将原第五节“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分解为第四节“法律推理”和第五节“法律解释”,并调整、删减其下考点。新增考点“法律归纳推理”、“ 法律设证推理”和“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 |
1、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1)第一节,宪法的概念,新增考点“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2)第四节,“宪法的”的改为“宪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新增考点“宪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的包括子考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 (3)第六节,宪法规范,新增考点“宪法规范的分类”,包括子考点“确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 (4)新增“宪法效力”作为第七节,包括考点“宪法效力的概念”和“宪法效力的表现”。 2、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第一节,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新增考点“基本权利效力”和“基本权利限制界限”。 (2)第三节,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新增考点“基本义务的概念与特点”。 3、第六章,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1)第二节,宪法的修改,新增考点“宪法修改的含义”。 (2)第三节,宪法的解释,新增考点“宪法的解释程序”。 |
章 节 | 大纲新增考点 |
第一章,竞争法 | 第一节 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 垄断行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活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调查机制(反垄断调查机构的职权、反垄断调查程序、对垄断行为的处罚措施)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 |
第六章,第二节,劳动法 | 劳务派遣 非全日制用工 |
第七章,第二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建设规划管理 |
1、第五章,第二节,物权 在考点“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下,新增子考点“中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 2、第六章,第二节,国际商事仲裁 新增考点“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与证据保全”。 |
第七章,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第四节“国际税法”新增考点“我国对外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 |
第一章,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第二节,“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中新增考点“法律职业的概念”和“法律职业的特征”。 |
1、第三章,第五节,犯罪主观要件,新增考点“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和“期待可能性”。 2、第四章,第四节“其他排除犯罪的事由”中,新增考点“被害人承诺”和“自救行为”。 3、第十四章,第三节,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新增考点“法条竞合的表现形式”。 4、第三十七章,“贪污贿赂罪”中,新增考点“私分国有资产罪”。 |
另外,根据2007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大纲和教材对部分罪名作了如下更改: 1、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考点“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变更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事故罪”变更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2、第十九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商业受贿罪”变更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商业行贿罪”变更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依法披露信息罪”变更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3、第二十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信息经济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骗取金融机构信用罪”变更为“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持有、运输、出售、购买、提供伪照的信用卡、非法持有、骗领信用卡罪”变更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4、第二十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组织乞讨罪”变更为“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5、第二十八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妨害司法罪”中,“窝藏、转移、收购、掩饰、隐瞒赃物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第一章,第四节,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范畴,新增考点“刑事诉讼主体”和“刑事诉讼阶段”。 |
1、第九章,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作为第三节,包括考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概念”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2、第十章,第五节,行政复议的审理、决定和执行,新增考点“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 3、教材根据如下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作了重大修改: (1)2007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1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2)2007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1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规定》。 (3)2007年5月29日国务院令第499号公布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4)2007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495号公布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1、将原第一节下的考点“所有权的种类”的内容移出,调整后作为第二节“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与其他所有权”的考点。新增考点“法人所有权”,包括子考点“企业法人所有权”和“其他法人所有权”。 2、删除原第二节“不动产所有权”,保留其下的考点“房屋所有权”中的子考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第三节“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新增考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3、原第三节“动产所有权”变更为第五节“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并新增考点“主物转让时从物的所有权归属与孳息所有权的归属”。 |
商法部分以删减和调整考点为主,新增考点较少,仅在第二章第一节“合伙制度概述”中,新增考点“合伙的类型”。 |
第二十一章,执行程序,在第三节“执行措施”中新增考点“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状况”、“限制出境”、“征信系统记录不履行义务信息”和“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