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于考试结束后60天内完成成绩评阅卷工作,并在四川财政会计网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后15天内,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应到自愿选择的报名点所在的财政局登记查分,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财政部门应将申请复查成绩的考生信息汇总上报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点击进入四川省2012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